关于启动校级科学研究资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4-05-06 11:13:37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70
各系部:
为了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科研水平,经研究批准,学院决定启动校级科学研究项目。
1.校级项目的研究思路与范围是: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我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以及学术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
2.根据我院具体情况,校级科研项目每1-2年申报一次,每次设定10项。经申请、审查和学院学术委员会的遴选批准后,可以立项。
3.根据学院决定,同时启动校级青年科研项目。每次设立校级青年科研项目15项。校级青年科研项目申请人必须是30周岁以下的在职教师。
4.本次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20日。凡经本院教师本人申请、系部审定、科研处审核、学院学术委员会批准立项的,可以获得立项与基金资助。
5.校级科研项目资助基金额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基金额度为为3000-5000元,校级青年项目资助基金额度为2000-3000元。
6.校级科研项目和青年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1.5年。以论文为结题形式的须发表一篇CN刊物论文或在省级内部刊物发表2篇论文;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须撰写一篇1万字以上的研究或调研报告,并经有关部门鉴定方可提交;以其它形式结题的项目,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结题。
7.凡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和校级青年科研项目将列入科研处项目管理系列,进行规范管理。质量低劣的项目不予结题,作假或不按时结题的将影响单位年度考核,同时申请者个人也将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受到处罚。
8.另外,根据学院目前状况,学院决定提高原著作出版资金的资助额度,每年资助10名左右。专著(著作、文集)资助标准为2万元,教材、编著资助标准为1万元。
各系部要根据此通知精神及其系部特点与各教师研究现状,积极稳妥地组织申报工作,以此作为提升研究项目水准的契机和平台,按时按质的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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